昨晚,阿里巴巴方面发布声明称,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协议明确,支付宝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提供优良服务,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的控股公司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
协议规定,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同时,阿里巴巴集团将许可支付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提供有关软件技术服务。支付宝公司将会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给阿里巴巴集团。该项费用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反映了该知识产权和软件技术的贡献。不过,当支付宝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发生其他变现事宜后,将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费用。
今年5月,阿里巴巴的股东雅虎发布声明指责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未经董事会同意,将阿里巴巴旗下的重要资产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至马云个人名下。此后,阿里巴巴的另一股东软银也指责马云的行为,并拒绝与阿里巴巴谈判。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马云昨天表示,“在过去的几个月,我们和软银及雅虎一起进行了坦诚和积极的沟通,达成了一个兼顾各方利益的协议。这个协议对于阿里巴巴集团的所有员工、客户和股东们都是有利的。最重要的是,可以确保支付宝拥有牌照并且安全、健康、稳健地可持续发展。”
雅虎公司CEO卡罗尔·巴茨说,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最终达成的协议将会维护淘宝的价值,并让各方分享支付宝的利润,同时确保阿里巴巴集团能在支付宝上市时得到价值兑现。
软银CEO孙正义也对该结果表示满意,称“该协议也将让阿里巴巴集团在马云的领导下延续高速地成长”。
互联网资深评论人刘兴亮表示,只有确保支付宝的合法运营和阿里巴巴本身业务的长远发展,才能够获得最大价值回报。这份协议显示三方在这个前提下展开谈判,并获得了多赢结果。不过,他认为支付宝为使用知识产权付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的代价有些高,“明显马云妥协让步了”。
